图木舒克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图木舒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2002年经国务院批复设立,现行政区划面积2003平方公里,总人口1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3%。地处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四地州中心地带,周边与中亚五国接壤,有五个可利用的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是中国对中亚、西亚、南亚各国开放的前沿,也是中国正在建设中喀什西延的国际大通道“中、吉、乌铁路”新亚欧大陆桥沿途的重要城市。图木舒克气候宜人,是棉花、粮食、水果生产基地。城市西南库容7亿立方米的小海子水库,是绿洲的生命之源。市域大漠、山脉、原始胡杨林浓缩了西域自然风光,这里也是刀郎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一年一度的西域美食旅游文化节已经成为彰显图木舒克市独特地域、民族和文化特色的重要品牌。2017年10月,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